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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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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沙尘、降水降温及霜冻天气提示
甘肃省霜冻蓝色预警
降水天气提示
甘肃2017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5日开始报名 首次实行网
医师资格考试6月17日开考报名截止2月22日
甘肃省放开和下放十项政府定价项目
解放军兰州总医院引进心律失常诊断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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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8年玛曲县“春风行动”企业人才招聘暨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招聘会的公告
·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四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 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查组赴玛曲县督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四批新房投诉问题的办结情况
· 公告
· 重要天气预警信息
· 玛曲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 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南州督察公告
· 2018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公告
· 【公告】玛曲县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检验结果
·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线索的举报渠道
· 精准计划“一户一策”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
· 统筹协调保障安全住房 齐心协力实现脱贫摘帽
· 关于公布玛曲县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公告
· 【公告】甘南州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0人公告
· 关于征集甘南州首届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的公告
· 关于一产妇在玛曲县藏医院楼道内产子 一事处理结果的通告
· 玛曲县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林铎唐仁健讲话 通过各项决议
· 省委召开民主协商会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4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6号)
· 玛曲县关于尼玛镇拉马甲采砂场、齐哈玛哇义麦西采砂场问题整改清单 销号情况公示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对省政府班子和成员意见的公告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玛曲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甘南州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玛曲县督察公告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 模范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8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关于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珂尾矿库安全闭库的公告
· 玛曲县工商质监局督促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玛曲县201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玛曲县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遵守环境卫生公约
· 玛曲县机关单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公约
· 玛曲县居民环境卫生公约
· 关于集中整治网络造谣传谣和利用网络散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 2017年玛曲县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 甘肃省直34个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779名工作人员
· 2017年度玛曲县公开招考聘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黄河干流甘肃甘南州玛曲段防洪工程治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 甘肃省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 玛曲县脱贫摘帽公示
·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 甘肃省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 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
· 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拟获奖名单公告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为民办实事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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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今年高考政策有调整,录取分数线划定由三次改为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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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04-05 10:12: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甘政办发〔2017〕5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期,是推进我省转型发展、加快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准确把握新时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划好“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是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切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全省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肃消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社会抵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为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5年间,全省共发生火灾23313起,死亡57人,受伤50人,直接财产损失2.99亿元。与“十一五”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211.26%、215.33%,伤、亡人数分别下降45.65%、9.52%,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全省修订实施了《甘肃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74号),先后颁布印发《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甘肃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6部地方法规办法,消防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平安甘肃建设内容。公安、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工商、文化、教育、民政等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把行政许可源头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全面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形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消防安全环境全面优化。“十二五”期间,全省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积极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机制,省、市、县三级累计挂牌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2042家。出台《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成102个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举报投诉电话,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抓行业、行业抓”、“陇剑除患”、“平安陇原”、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累计检查社会单位35万家(次),整改火灾隐患138.5万余处,“三停”单位7917家,拘留3177人。

  (三)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制定出台《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累计拨付消防业务经费3.75亿元,专项经费11.08亿元。全省12个地级城市、4个县级市、65个县、399个建制镇全部编制完成消防规划或规划专篇;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安消防队站26个,消防站总数达到111个(其中公安现役消防队站68个,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43个);新增、修缮市政消火栓7200个,总数达14106个;新建和改造各类消防车通道1000余处,城镇消防车通行能力明显增强;配备各类消防执勤车107辆,新增个人防护装备4.39万件(套)、灭火救援装备器材5.01万件(套),车辆器材装备进一步提质增量;投资1.9亿元在兰州新区建成省级消防培训基地。

  (四)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198号),全省依托消防部队建成101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东、西2支区域性省级地震救援队、1支重型搜救队、7支轻型搜救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救援力量体系“全覆盖”。成立兰州新区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省级消防搜救犬队伍,新增现役消防警力80人,新增政府专职队伍28支,新增专职消防员420人、消防文员509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3401起、出动警力33.25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8.59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7.17亿元,成功处置岷县漳县6.6级地震、兰州石化公司“8·4”气体分馏装置泄漏起火事故等急难险重任务。

  (五)消防信息基础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6747万元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省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不断完善,业务应用全面开展,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决策能力日益凸显,对创新消防工作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提供有力信息支撑。省、市、县三级消防基础网络100%接入,15个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投入应用,视频会议、营区监控、移动警务等系统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三级消防接处警联网运行,全省配备“动中通”、“静中通”、卫星便携站等卫星站13套,3G/4G图传设备130套,卫星电话30部。

  (六)全民消防意识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出台《甘肃省消防常识普及纲要》,持续推进消防公益广告大型宣传牌和视频覆盖工程,设置大型消防广告牌2.3万余块,楼宇电视消防宣传广告覆盖全省,百万册消防图书走进千家万户。建立消防宣传示范单位150个,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疏散逃生演练3万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600余万人次。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普法教育、义务教育,通过消防部门、中介机构、社会单位和农村社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累计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9247人次,培训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1.5万余人次。

  二、“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大量欠账,灭火救援能力与现实斗争还有很大差距,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实。一些地方政府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城乡开发建设和社会产业规划不科学,造成源头性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有关职能部门防控火灾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没能全面履行组织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职能。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依法整改火灾隐患,致使消防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二)火灾防控工作还有不少短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超高层建筑、地铁轨道交通等新领域不断带来新情况、新问题,消防安全监管应对防范措施却相对滞后。特别是我省石油化工生产、贮存、运输产业聚集,地域分布广泛,大多企业由于多年运营,普遍存在硬件设施不足等问题,监管难度大。因城区用工、用地成本提高,生产企业向城乡结合部及郊区转移,形成大量城中村、群租房等,这些区域配套设施功能匮乏,消防安全状况堪忧,加之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仍较为淡薄,导致在农村地区形成大量新的隐患,实施监管困难。目前,全省仍有2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三)公共消防设施还有许多欠账。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发展,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同步。一些地方公共消防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十二五”时期规划的45个消防站有19个尚未建成,现有消防站存在布点稀、距离远、保护半径大等问题。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消火栓数量不足,全省应建23468个,实有14106个,欠账9362个,欠账率达39.89%。一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缺失。农牧区消防经费不足、消防设施建设缺乏合理规划、防灭火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四)灭火救援工作面临多重压力。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各类建筑功能更趋复杂,高层、地下、轨道交通、异型建筑和大空间、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多,而应对高层、地下、石化、山岳、隧道、水域、交通等方面灾害事故的装备严重缺乏,难以适应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需要。全省普遍存在消防车服役期长、性能低下、数量不足等问题。消防员特种个人防护装备在一些地区未能配备到位。政府专职队员招录难、保障低、流失快。全省平均队员流失率达76%。由于缺乏明确建队标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动力不足,志愿消防队尚未形成规模,微型消防站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年来,消防部队年接处警量居高不下,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非火灾处置任务比重趋高,消防灭火救援任务更重、难度更大。

  (五)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增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行业、系统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一些社会单位对消防宣传教育履职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经过5年的建设,全省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仅为57.68%,且我省城乡流动人口数量大,居住环境复杂,群众消防安全受教育率偏低,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不足,引发火灾的行为比较普遍。“十二五”期间,全省因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起数及死亡人数占比分别为30.13%、14.55%,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减少人为过失导致的火灾事故依然是未来我省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

  (六)消防信息化建设还不适应。全省消防信息化建设基础薄、欠账多,信息资源融合利用率低,对社会公众服务内容单一,对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服务手段不足,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模式还不能适应全民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全社会分享消防安全服务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消防应急通信系统装备配备还不够科学,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不够,针对不同类型灾害处置的通信保障适应性不强、集成度不高,复杂环境下的现场信号覆盖还存在盲点,不能适应灭火救援快速高效的作战保障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甘肃省消防条例》,坚持科学发展,突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公安消防“四项建设”,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和责任体系,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在新的起点上为全面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坚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格。

  (三)落实责任,依法监管。推动落实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强化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明晰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加强消防法治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实战牵引,科技支撑。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高精尖车辆装备器材配备,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依托“智慧城市”、综治平台构建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灭火救援工作专业化、现代化水平,为服务消防现实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实现全省消防工作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协调一致,“党政同责、部门履责、监管尽责、单位主责、倒查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消防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加快推进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全省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具体目标。

  ——全省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纳入同级政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消防投入逐年递增,部门、行业依法监管全面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督察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完善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以预防为主、规范管理为目标的地方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制度全面推行。

  ——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全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经济发达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率达到100%,新建消防队站64个。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显著提升。

  ——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管理体制,作战训练改革取得实效,指挥调度体系更趋完善,灭火救援装备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部队整体作战能力明显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形成完善的体系和机制,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实效,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十三五”末,全省100%的县区至少建成1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70%以上的城市社区至少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10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全省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70%。

  ——消防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通过深入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化支撑平台全面建成;智能化、专业化消防移动警务系统广泛应用;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基础信息支撑研判决策、精确防控、规范管理等符合现代消防工作要求的警务勤务机制初步建立。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推进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一)健全消防法规体系。贯彻落实法治甘肃建设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全国消防法治建设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火、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带头守法,全面打牢法治消防思维。2017年,出台甘肃省消防安全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部省级政府规章,进一步细化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2018年,提请人大组织开展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实施后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推动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的贯彻实施;针对“智慧消防”建设、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2019年,加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瓶颈性”问题方面的地方消防立法工作。到“十三五”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诚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消防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完善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按需制定地方技术标准,2017年出台我省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地方标准,广泛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地区火灾防控水平。2018年根据我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台我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和任务,规范网格员信息采集、隐患整改、消防宣传等工作流程。2020年,根据全省“智慧消防”建设的需要,制定我省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地方标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水平。

  (三)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严密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体系、完善有力的消防执法保障体系。全省消防监督执法单位规范设置执法库室,配齐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推进网上执法,全面建成电子证据系统。2017年,全省100%的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达标;深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8年,强化消防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涉访、涉诉等消防监督执法案件的查处。2019年,全面实施“阳光执法”,深化政务公开,消防监督执法重点环节在互联网公开,推进执法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四)规范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管理。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不断强化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与监管,通过广泛扶持与重点培育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并鼓励全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十三五”末社会消防服务机构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社会消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推动落实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制度,确保从事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和消防安全咨询评估的技术服务机构100%取得相应资质。2018年前,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综合评价体系,从基础信用、经营能力、质量管理、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社会责任履行、财务实力、信用记录等方面综合评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等级,建立起公平竞争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推动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向正式资质转换。加快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消防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管理制度,每年计划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初级4500人、中级500人,到“十三五”末,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和操作人100%取得从业资格。积极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十三五”末全省70%符合条件的场所安装使用。

  (五)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事前监督预防与事后追究问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纠错问责。落实国务院和甘肃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省、市、县、乡每年逐级签订年度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督办、约谈、行政问责等常态化措施,严格督导考评、奖优罚劣。突出考核结果应用,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负责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依法加大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侦办力度,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二、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并作为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考评机制。推进省、市、县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出台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健全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动监管等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重点单位常态化落实“六加一”措施,规范“户籍化”管理及其系统应用,严格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深化“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防等区域协作机制。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修实施。坚持规划先行,结合老城区改造、新城镇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实际,依法及时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并将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经济发达乡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修。2018年起,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消防规划评估、修订,定期通报落实情况。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实施质量,健全完善考评督导机制,加强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范畴,同步推进落实。

  (三)完善火灾隐患治理机制。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久拖不改的上挂一级督办,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诚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改销案。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联合整改机制,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等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行业部门综合治理,并纳入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进一步严格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监管,引导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参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火灾风险可控性。

  (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确保到“十三五”末,全省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70%。全面推进消防知识进教材、进军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公务员、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育体系。持续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市区至少配备1台多功能移动消防宣传车,依托科技馆、学校、企业、公园等社会资源建成1个消防教育体验馆。完善“甘肃省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研发手机APP客户端,做好目标人群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现关注人数达到120万。

  (五)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城乡专项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做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十三五”期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嘉峪关、张掖、平凉、陇南、甘南、敦煌、定西7个特勤消防站和57个普通消防站建设任务。全面落实《甘肃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在2016年全省补(新)建市政消火栓5022个的基础上,2017、2018、2019年分别补(新)建4540、4226、4226个,并在严寒地区增建消防水鹤。同时,市政消火栓与新建、改建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确保完好率98%以上。在全省农村广泛推广使用“简易消火栓”,兰州、临夏、陇南、白银、天水、平凉、张掖、甘南等地城区及周边沿河或大型水库设置取水设施(码头),2018年前,兰州建成不少于4个,其余地区建成不少于2个。巩固“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成果,在甘南藏区农牧村实施消防“双培双改双建”工程,对甘南36个重点寺院进行基础消防设施改造。持续加大城市消防车通道改扩建力度,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及作业的障碍,保证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六)创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依托“双联”、“精准扶贫”行动,加快推进城乡消防安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全面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市州、县市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70%的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规范运行,到2020年,全省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到100%。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2017年,分地区、分行业、分业态加快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60%县市区以上城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并逐年推进深化;到2020年,全省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建成率达到100%。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利用“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完善户籍化档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2017年90%的社区完成“消防安全社区”创建任务,2018年全部完成创建任务,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管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督促城镇物业公司、站(点)和村(居)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基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环境,2018年前,实现全省27个无营区的消防大队独立办公或与所辖中队合并办公。着力加强战训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指挥员能力考评和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进勤务实战化建设,不断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2017年50%的支队指挥员、10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指挥能力考评,2018年所有支队指挥员通过指挥能力考评。“十三五”期间,每年灭火救援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不低于90%。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力度,补齐城市和乡镇消防队站执勤力量,在2016年新增专职消防队员200人的基础上,2017至2020年每年新增400人,到“十三五”末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3000人。按照消防站(队)建设标准和灭火救援需求,开展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2018年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达标,并统一纳入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体系,2020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达标。推动专职消防员职业化进程,出台政策规定,拓宽编制渠道,落实综合保障,规范招录、管理、使用。开展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岗位评定、工资津贴、奖励惩处等挂钩机制,2017年、2018年,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50%、80%,力争“十三五”末达到100%,消防文员与现役监督执法干部比例达到3∶1。

  (三)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全省已挂牌成立的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开展全省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达标活动,2017年达标率达到70%,2018年全部达标。成立石油化工、地震、高层建筑、交通事故、城市综合体、危化品泄露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省级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国家陆地与搜寻救护基地等社会资源分批组织官兵开展专业化培训,定期开展针对性拉动演练。2017年,兰州支队组建国家级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2018年前,在强化东、西2个区域性省级地震救援队的同时,组建酒泉、甘南2个省级地震救援队,并依托兰州新区、张掖、嘉峪关、平凉、定西、陇南、甘南特勤队组建7支轻型搜救队。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组建县级以下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构建依法救援、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区域协同指挥作战、灾害现场图像传输共享、情报信息快速检索等机制。强化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监督考评,定期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跨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并落实联席会议和随警处置制度。充分发挥消防作战指挥中心优势,接入治安、道路、高速、隧道、民航等监控视频资源,共享政府应急、地震、气象、环保、卫生等部门即时数据资源,为指挥决策提供图像数据支撑,实现可视化层级指挥。

  (五)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建立消防装备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基本防护装备、救援器材和常规罐类消防车辆统型配备工作;逐步完成石油化工、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等重点对象及区域性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工作。加强装备统型建设,着力改善执勤消防车辆配备结构,车辆比功率均达到10kW/t以上,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普通消防站全部完成“四个一”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配备;二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数量达标,至少配备1辆多功能主战消防车或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兰州、酒泉、庆阳、嘉峪关等地重点加强大功率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等车辆配备,加强灭火药剂储备;兰州针对轨道交通枢纽及地下空间,配备正压式路轨两用消防车、大流量排烟照明消防车及地下通道器材运输车辆;兰州、张掖、兰州新区、临夏等地配备远程供水系统;陇南、甘南、临夏等地配备6吨主战消防车和全轮驱动消防车;兰州、天水、庆阳、酒泉、白银等地配备轮式装载机、大功率履带式挖掘机等破拆类工程机械设备。

  四、提高依法保障水平

  (一)依法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深化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级地方消防经费按照保障标准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各地将政策规定的消防员高危职业津贴和加班执勤补助等纳入同级地方财政保障范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消防部队人员经费保障体系和标准,力争“十三五”末全省地方消防经费基本支出经费总量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积极采取多种保障形式解决应急抢险救援消防车辆装备等经费,切实提升消防部队车辆装备配备水平。

  (二)加快训练设施建设。加大训练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实现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2018年前,所有现役消防中队和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训练塔、训练场地及其它训练设施建设。“十三五”末,完成省级综合性模拟训练设施和全省15个支队级训练基地建设任务,逐步完善训练基地功能设施,重点建设危化品泄漏、交通事故、电气火灾事故等模拟训练区和急救、耐热、心理、火炙、烟热等训练设施。

  (三)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平战结合、警地融合、提升效能”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健全社会化消防应急保障体系。各类消防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协调筹措。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勤机制。“十三五”期间,建立以兰州新区、平凉、张掖为核心调度区域的战勤保障体系,建成3个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和14个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实现全省战勤保障队伍全覆盖。

  五、完善科技信息支撑体系

  (一)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科技力量,重点开展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的目标。

  (二)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城市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和实施,制定“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工作机制,加快将现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于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依托综治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针对不同对象开发APP系统,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主动嵌入综合治理平台,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闭环工作流程。利用消防物联网技术,按照“政府投资建设、消防负责管理、单位免费接入”的公共服务模式,2017年,各市州全部完成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动态监控的功能,24小时监控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做到火灾事故早预警、早发现。借助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在公安视频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可视化火灾现场监控系统。2018年内各市州全部完成系统建设。动员社会单位广泛应用防火门监控和火灾应急智能疏散诱导系统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物联网末端技防物防措施。“十三五”末全面建成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支撑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日常工作。

  (三)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各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发展快速准确接警、可视化指挥、信息资源共享、科学辅助决策和数据综合应用为核心的指挥平台。2017年,消防基础骨干网络优化升级,实现超高速、大容量传输;依托公安PDT警用数字集群及LTE宽窄带融合专网建设,开展数字集群、同频同播和可视化调度相结合的消防无线通信网建设与应用;省、市两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推动县级通信指挥平台建设,视频指挥系统智能化高清接入,业务信息数据深度融合。2018年,根据不同等级、类别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通信保障的需要,完成现场指挥部通信模块化装备建设,省、市消防部队专业型无人飞行器配备达100%;执勤中队移动指挥终端、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配备率达100%;各市州轻型卫星移动站、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配备率达100%。2019年,各市州消防通信装备配备达100%,完成现场应急通信综合调度系统建设,整合灭火救援现场卫星、4G、无线专网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多频段、多制式、跨网络应急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向现场各级作战单元提供信息推送,建立完善多手段、立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四)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全面实施网络强警战略,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速发展。2017年,改造升级省级消防信息中心,构建全省消防云基础平台。2018年,完成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实战应用,为消防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撑。2019年,开发具备公文流转、基础数据查询等功能的移动警务应用软件,配备适合不同作战环境要求的视频传输设备和移动APP应用软件。2020年,全面推动移动警务指挥终端应用,初步建成消防移动警务应用平台。各市州全部建设完成新型消防移动指挥中心。

  (五)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信息采集机制,推动消防业务信息与社会行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2017年,建立联勤联动共享目录和信息资源交互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资源交互共享,依托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建成可视化的火灾现场监控系统。2018年至2019年,充分融合公安、安监、交通、市政、环境、专职消防队等社会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建设动态、实时、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构建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体系。2020年,建成省、市、县三级信息研判平台,推进实战应用,发挥大数据规模效应,建立无盲区、全覆盖的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六)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落实国家等级保护政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试,规范应用系统入网准入流程,提高关键产品和系统的国产化率。2017年,加强网络边界接入平台安全防护、建立数据交换专用通道,保证各类网络数据安全共享;构建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省、市两级消防运维中心,实现整体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2018年,建成省级“两地三中心”容灾中心,保障各类设备系统运转正常,确保消防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消防专业人才培养。牢固树立“科技强警、人才兴消”理念,加强各类消防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以公安消防支队、大队两级班子为重点,突出培养领导管理人才,不断提升科学决策、驾驭发展能力;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关键,多元化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解决战训、火调、通信、装备、营房等专业人才紧缺瓶颈,不断提升技术攻坚、创新驱动能力;以专业化、实战化训练和重大任务锤炼为抓手,培养基层管理指挥骨干人才,优化基层骨干来源,保持基层骨干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升组织指挥、部队管理能力。同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完善任前培训、专业轮训、交流锻炼等机制,制定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全员岗位练兵,鼓励官兵在职深造,完善人才考评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挖掘社会人才资源。充分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采取特聘专家、人才兼职、合作研究等方式,引进消防部队紧缺急需的高职称、高素质、高层次科研人才。成立消防总队、支队两级灭火救援、火灾调查、实战化训练等专家组,为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提供教学培训、政策咨询、技术指导、辅助决策等服务,发挥“智囊团”作用。“十三五”末,省、市两级分别建成各类消防专家人才库,并完善相关使用制度。

  (三)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力度。建立消防高危行业专项保障制度,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为官兵提供涉法问题援助,解决矛盾纠纷,消除后顾之忧;关注官兵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官兵体检和心理咨询,建立健全官兵健康档案,做好官兵疗养工作,2017年底建成敦煌疗养所。落实军队住房保障政策,积极解决部队官兵住房问题,确保各级公寓住房数量不低于本单位符合随军条件官兵编制人数的50%。妥善做好官兵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特困官兵救济和转业退役官兵安置等工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烈士、因公牺牲官兵和专职队消防员家属的慰问帮扶力度。

  七、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以实施六项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一)特勤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时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现每个市州都有1个特勤消防站的目标。在“十二五”全省已建成9个市州11个特勤消防站的基础上,再建设平凉、嘉峪关、陇南、甘南、张掖、敦煌、定西7个特勤消防站。

  (二)普通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时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现县县都有标准的普通消防站的目标。全省建设嘉峪关嘉东工业园、白银铜城、金昌龙首、兰州和平、酒泉阿克塞、甘南玛曲、天水秦安、张掖民乐等55个普通消防站。同时,结合兰州市地下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布局建设兰州东岗、陈官营2个轨道交通消防站。

  (三)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十三五”时期,完成总队级综合性模拟训练设施建设任务,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完成支队级训练基地及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所有公安消防中队和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训练塔、训练场地、训练设施建设。同时,依托各级训练基地建设,完成兰州新区、平凉、张掖3个战勤保障基地和14个战勤保障大队建设。

  (四)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十三五”时期,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消防站至少配备2辆(8吨)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举高类消防车;二级消防站至少配备1辆(6吨或8吨)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举高类消防车。同时,有针对性地配备干粉、高倍泡沫、防化洗消、远程供水等特种消防车辆,加大进口防化服、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进口多功能液压破拆工具组及新式消防员防护服等“高、精、尖”消防装备配备。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消防数据中心,集成应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单位、互联网等各类消防安全相关数据,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消防数据云”。构建消防大数据承载网络,因地制宜对接政府“智慧城市”中心和公安警务云平台。搭建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支撑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日常工作。“十三五”时期,全省“智慧消防”建设子项目12个。

  1.全省网络基础设施提速。

  2.省、市两级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

  3.全省支队级移动指挥中心建设。

  4.全省数字集群、同频同播和可视化调度专网建设。

  5.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

  6.全省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7.全省视频系统高清改造升级。

  8.省、市两级消防部队专业型无人飞行器项目。

  9.省、市两级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10.建成“两地三中心”容灾中心。

  11.全省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1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

  (六)消防安全双培双改双建工程。在甘南州农牧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榻板房防火改造、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双培双改双建工程”,着力解决甘南农牧村“火烧连营”灾害事故突出问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强化督查督办

  各地政府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各级要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考评分析,实行跟踪问效,并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民主监督。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

  三、实行考核问责

  严格执行《规划》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商省公安消防总队同意后,报请省政府审批。各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市级规划或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省政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政府和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十三五”期间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安装任务明细表

        2.“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队站建设规划情况明细表

        3.“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明细表

        4.“十三五”期间全省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明细表

        5.名词释义

 

  附件1

 

“十三五”期间独立式感烟探测

报警器安装任务明细表

 

       年度任务

市州名称

任务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计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兰州

1250

1250

1250

1250

1250

嘉峪关

180

180

180

180

180

金昌

200

200

200

200

200

白银

380

380

380

380

380

天水

380

380

380

380

380

酒泉

400

400

400

400

400

张掖

250

250

250

250

250

武威

250

250

250

250

250

定西

180

180

180

180

180

陇南

180

180

180

180

180

平凉

350

350

350

350

350

庆阳

400

400

400

400

400

临夏

250

250

250

250

250

甘南

140

140

140

140

140

新区

210

210

210

210

210

 

  

  附件2

 

“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队站建设规划情况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

总队

总队战保基地平凉分基地

总队战保基地张掖分基地

总队战保基地新区分基地

 

2

兰州支队

 

沙井驿中队、东岗轨道消防中队、陈官营轨道消防中队、训练基地

九洲开发区中队、定远镇中队、和平中队

南山路中队、北龙口中队、西固国际港务区中队

3

定西支队

通渭中队

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特勤中队、渭源中队、漳县

 

4

白银支队

 

铜城中队

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银西工业园消防中队

5

嘉峪关支队

特勤中队

 

嘉东工业园中队

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6

酒泉支队

南工业园中队、敦煌特勤中队

战保大队

训练基地、阿克塞中队

西郊工业园中队

7

庆阳支队

合水中队、庆城中队

工业园区中队、

石油化工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8

平凉支队

灵台中队、庄浪中队、特勤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新科路消防中队

   

9

临夏支队

和政中队、战勤保障大队

广河中队、临夏县中队

东乡中队

 

10

甘南支队

卓尼中队、迭部中队

临潭中队、特勤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玛曲中队、碌曲中队

 

11

天水支队

武山中队

二十里铺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秦安中队、张家川中队

天水郡中队

12

金昌支队

   

龙首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13

武威支队

武威工业园中队

民勤中队、古浪中队

天祝中队、训练基地、战保大队

黄羊工业园区中队、新城区消防中队

14

张掖支队

 

训练基地、战保大队、民乐中队、特勤中队

滨河新区中队、肃南中队

 

15

兰州新区

   

训练基地、战保大队、新区装备园区中队

石化园区中队、物流中队

备注:

“十三五”共规划建设特勤中队7个,总队战勤保障基地3个;支队战勤保障大队14个,支队级培训基地14个;一、二级普通消防站57个。

 

  

    附件3

 

“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全省网络基础设施提速

省、市、县三级公安信息网、指挥调度网等基础网络优化升级

       

2

省、市两级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

 

省、市两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实施改造升级

     

3

全省支队级移动指挥中心建设

酒泉、天水、金昌

陇南、甘南、庆阳

平凉、白银、武威

张掖、临夏、定西

兰州新区、嘉峪关

4

全省数字集群、同频同播和可视化调度专网建设

省、市两级建设完成可视化调度系统

省、市、县三级建设完成数字集群系统和同频同播系统

省、市、县三级建设完成数字集群系统和同频同播系统

   

5

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

省级信息中心开展虚拟化建设

市级信息中心开展虚拟化建设

省、市两级完成全面联网

   

6

全省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30%的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30%的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30%的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7

全省视频系统高清改造升级

县级消防视频会议实施高清改造

省、市、县三级消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高清改造升级

省、市、县三级消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高清改造升级

   

8

省、市两级消防部队专业型无人飞行器项目

省、市两级消防部门完成无人飞行器配备,配备率达50%

省、市两级消防部门完成无人飞行器配备,配备率达50%

县(区)级公安现役消防队完成无人飞行器配备

县(区)级公安现役消防队完成无人飞行器配备

 

9

省、市两级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建设省、市两级数据交换通道和边界防护平台

建设省、市两级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运维中心

建设省、市两级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运维中心

   

10

建成“两地三中心”容灾中心

建设省级信息中心本地容灾系统

完成市级信息中心本地容灾系统

省级信息中心异地灾备系统

省级信息中心异地灾备系统

 

11

全省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执勤中队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配备率达100%;各市州轻型卫星移动站、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配备率达100%

执勤中队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配备率达100%;各市州轻型卫星移动站、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配备率达100%

执勤中队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配备率达100%;各市州轻型卫星移动站、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配备率达100%

各市州消防通信装备配备达100%

 

12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

 

联合科研院所对管理平台建设立项,完成数据管理平台及配套APP系统研发

将数据管理平台及配套APP系统嵌入各级综治部门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实际应用

   

 

  

    附件4

 

“十三五”期间全省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明细表  

市州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兰州市

707

639

687

687

嘉峪关市

176

158

131

131

金昌市

73

65

140

140

白银市

294

266

258

258

天水市

692

626

386

386

酒泉市

814

735

514

514

张掖市

399

361

242

242

武威市

294

266

221

221

定西市

441

398

323

323

陇南市

193

174

189

189

平凉市

392

353

270

270

庆阳市

218

196

208

208

临夏州

180

161

185

185

甘南州

49

42

98

98

兰州新区

100

100

374

374

合计

5022

4540

4226

4226

 

 

  附件5

 

名  词  释  义

 

  1.“五大活动”:依据公安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公消〔2011〕160号),是指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项活动。

  2.“三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指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消防宣传“七进”:指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

  4.“三合一”场所: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也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依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公通字〔2010〕16号),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6.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是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7.群租房: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公消〔2006〕182号),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229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04〕29号),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并订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口头租约,以及承租人及二房东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并有两个以上书面或口头租约。

  8.火灾高危单位: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是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

  9.高层建筑: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0.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1.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12.PDT:公安警用数字集群。

  13.两地三中心:“两地”是指同城和异地。“三中心”是指生产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异地灾备中心。

  14.“七室两中心”:信访接待室、询问室、器材装备室、物证室、听证室、审图室、档案室、消防业务受理中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15.“六加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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