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玛曲县政府网!!!  http://www.jssgfm.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公告: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
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大风沙尘、降水降温及霜冻天气提示
甘肃省霜冻蓝色预警
降水天气提示
甘肃2017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5日开始报名 首次实行网
医师资格考试6月17日开考报名截止2月22日
甘肃省放开和下放十项政府定价项目
解放军兰州总医院引进心律失常诊断新“武器”
今天是:
· 2018年甘南州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考试公告
· 玛曲县阿万仓乡沃特村砂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
· 2018年玛曲县中小学公益性专岗教师招聘公告
· 关于召开2018年玛曲县“春风行动”企业人才招聘暨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招聘会的公告
·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四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 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查组赴玛曲县督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四批新房投诉问题的办结情况
· 公告
· 重要天气预警信息
· 玛曲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 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南州督察公告
· 2018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公告
· 【公告】玛曲县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检验结果
·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线索的举报渠道
· 精准计划“一户一策”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
· 统筹协调保障安全住房 齐心协力实现脱贫摘帽
· 关于公布玛曲县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公告
· 【公告】甘南州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0人公告
· 关于征集甘南州首届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的公告
· 关于一产妇在玛曲县藏医院楼道内产子 一事处理结果的通告
· 玛曲县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林铎唐仁健讲话 通过各项决议
· 省委召开民主协商会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4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6号)
· 玛曲县关于尼玛镇拉马甲采砂场、齐哈玛哇义麦西采砂场问题整改清单 销号情况公示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对省政府班子和成员意见的公告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玛曲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甘南州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玛曲县督察公告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 模范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  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8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关于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珂尾矿库安全闭库的公告
· 玛曲县工商质监局督促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 2017年玛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玛曲县201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玛曲县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遵守环境卫生公约
· 玛曲县机关单位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公约
· 玛曲县居民环境卫生公约
· 关于集中整治网络造谣传谣和利用网络散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 2017年玛曲县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 甘肃省直34个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779名工作人员
· 2017年度玛曲县公开招考聘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黄河干流甘肃甘南州玛曲段防洪工程治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 甘肃省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 玛曲县脱贫摘帽公示
·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
· 甘肃省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 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
· 2016年度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拟获奖名单公告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17年为民办实事意见的公告
· 前三季度甘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 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公告
· 省教育厅将在甘南等市(州)补录62名特岗教师
· 招聘公告
· 甘肃省教育厅发布校园安全防控实施意见 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活动
· 2017年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十一期)
· 今年起甘肃省各市州每季度须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 玛曲县才让卓玛和特布考成为甘南仅有的入选第五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 甘肃省5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5名工作人员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7月份化工行业运行情况
· 2016中国企业五百强出炉 甘肃四家企业榜上有名
·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今年高考录取率为79.26% 共录取考生23.5万余人
· 未来7天甘肃多降水天气 气象部门提醒防汛
· 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8月27日开始高职(专科)批已录取117089人
·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
·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共录取20696人
·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进入最后批次录取阶段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生殖医学专科医院专家将来我县开展围绝经期-绝经期健康管理巡回宣讲与培训系列活动
· 玛曲县公安局第十届格萨尔赛马节安全防范温馨提示
·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47965人
·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3日20时开始填报
· 本科二批今日20时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
· 中国·九色甘南香巴拉·玛曲第十届格萨尔赛马节暨第四届牦牛藏羊藏獒展示评比大赛公告
·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查处未按时接受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通告
· 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计划招生3885名,7月12日20时填报征集志愿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八期)
·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赛马之乡玛曲县第二届 “首曲青年”杯自行车环城赛的通知
· 【关注2016甘肃高考】公安院校招生面试28日开始
· 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6月20日起报名
· 关于甘南州2016年引进高学历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 甘肃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全面展开
· 甘肃省放开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准入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 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
· 甘南州召开全州人社局长座谈会 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玛曲县公安局法会执勤温馨提示
· 我省今年高考政策有调整,录取分数线划定由三次改为两次
·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实行大平行志愿模式
· 甘肃省旅游执法总队提醒—— 外出旅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
· 久美华丹加措大师于6月7日至10日在玛曲举行“时轮金刚灌顶大法会”
· 甘肃选拔1200名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 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开始倒计时 6月1日起将予以强制处理
· 即日起 2016甘肃“省考”笔试成绩在省人社厅网站可查询
· 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化妆品质量公告
· 甘肃“省考”笔试阅卷结束 可以查成绩了
· 欧拉时轮灌顶大法会市场管理公告
· 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 玛曲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甘肃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19日开始网上报名
· 2016甘南州形象大使暨民族服饰展演火热报名
· 会议信息
· 甘肃省下发两个通告规范散装白酒销售和生鲜肉类经营
· 我省将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标准
· 甘肃免疫规划疫苗安全有保障均为政府免费提供 适龄儿童可放心接种
· 玛曲县2月份各乡(镇、场、站)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评分排名表
· 玛曲县2月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评分表
· 我省猪粮比价进入红色预警区域
· 甘南高原再迎明显降雪天气
· 玛曲县关于召开政协玛曲县第十三届第六次会议的公告
· 玛曲县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公告
· 甘南州关于对丁志远、周卓玛、孟卫东、董永祥等44人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 甘南州关于对王力、严和平二人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 2015年度甘南州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人选公示名单
· 中国·九色甘南香巴拉·玛曲第九届格萨尔 赛马节公告
· 第九届甘肃·玛曲格萨尔赛马大会将于8月在玛曲草原举办(图文)
· 玛曲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报名工作圆满结束
· 玛曲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公示表
· 玛曲县城引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玛曲县县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2014年玛曲县县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收支情况说明
· 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
· 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告知
· 玛曲县妇联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国土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国土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民宗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民宗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人口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人口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住建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住建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文广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文广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城关九校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城关九校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总工会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总工会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扶贫办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扶贫办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法院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法院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欧拉乡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欧拉乡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经信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经信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交运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交运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科技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科技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政协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政协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中共玛曲县委政法委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检察院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检察院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武装部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武装部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统计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统计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尼玛镇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尼玛镇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民政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民政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旅游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旅游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教育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教育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公安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公安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妇联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档案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档案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安监局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安监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玛曲县2012年地方政府性基金决算表
· 玛曲县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 玛曲县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 玛曲县2013年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 玛曲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玛曲县廉租住房分配办法(试行)
· 玛曲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
· 玛曲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玛曲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的公告
· 玛曲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表
· 玛曲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表
· 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玛曲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表
· 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报告
· 甘肃鑫脉黄金有限公司监测报告
· 玛曲县黄金冶炼厂监测报告
· 玛曲县廉租住房分配办法(试行)
· 玛曲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玛曲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
· 玛曲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玛曲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表7月
· 玛曲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表6月
· 玛曲县牛角琴文化演艺有限公司2012年招聘演艺人员公告
· 玛曲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信息通报
· 甘南藏族自治州兰州新区舟曲中学二〇一二年招生简章
· 甘南州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岗位及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 玛曲县城市总体规划
热门点击  
  1. 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
  2. 玛曲县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
  3. 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4. 大风沙尘、降水降温及霜冻天气提
  5.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
  6.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
  7. 玛曲县政协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决
  8. 欢迎光临365bet客户端站
  9. 甘南州关于对丁志远、周卓玛、孟
  10. 甘南州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08:43:35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7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6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8〕3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31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

(一)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二)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

二、规范制发程序,确保合法有效

(三)严格制发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要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四)认真评估论证。全面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是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前提。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对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对该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等进行把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要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

(五)广泛征求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六)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重要保证。起草部门要及时将送审稿及有关材料报送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和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并保证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要对起草部门是否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起草、是否进行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意见等进行审核。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要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七)坚持集体审议。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度,防止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经本部门办公会议审议决定。集体审议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不同意见要如实载明。

(八)及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影响政府形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做好出台时机评估工作,在文件公布后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主动回应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九)健全责任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部门,要通过约谈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必要时向社会曝光。

(十)强化备案监督。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制定机关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地方人民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报送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下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件制定机关所在地的本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备案审查的部门要加大备案监督力度,及时处理违法文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可以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加强党委、人大、政府等系统备案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探索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文件。

(十一)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机制作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内容,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奇葩”文件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要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工作,新组建或者职责调整的政府部门要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需要修改的,及时进行修改;不需要修改的,做好继续实施的衔接工作,确保依法履职。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及时报司法部。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5月16日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
365bet客户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2016
地址:甘肃省玛曲县团结西路1号    电话:0941-6121052
管理维护:玛曲网络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 兰州点石网络   
       备案序号:陇ICP备18000382号

甘公网安备 62302502000001号